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28-62075516
行业动态
联系我们
四川中采集团

电话:028-62075516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4幢6楼601-606室

行业动态

成都: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300万元以上项目可采取联合体承保!

更新时间:2021-12-21    点击次数:0次   来源:四川建筑管理

近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 明确了成都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可采取单独担保和联合担保两种方式

  • 项目担保工资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可采取联合体承保,以增加抗风险能力。

  • 在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造成工资拖欠,并经项目属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认定存在实质性欠薪的,由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项目担保公司发出《担保代偿函》,担保公司收到函件后应按见索即付要求立即启动代偿流程,核定欠薪人数和金额,经项目属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履行代偿责任。

附原文: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成住建规【2021】9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等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探索应用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函代替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现金保证金,完善担保体系建设,规范担保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赔付风险抵抗能力,真正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分担、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等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范围

在成都市域内具有工程担保经营范围的担保机构。

三、担保规程

(一)担保方式

成都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可采取单独担保和联合担保两种方式。鼓励企业择优选择信誉好、赔付能力强、有专业保后管理能力的担保公司承担担保业务,鼓励企业采用联合担保形式。

(二)担保申报

担保公司在成都市承揽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业务前,应先在“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申请业务权限(申领须知见附件1)。担保公司使用联合体开展业务的联保体,申报名称为:XX区(市)县联保体。

担保公司应在承保项目所在区(市)县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合作银行设立账户,存入不低于100万元代偿准备金,专项用于支付所承保工程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所在区(市)县无承保项目的,担保公司可全额提取代偿准备金。

(三)担保管理

1.担保公司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文件要求,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开展担保业务(担保合同模板见附件2)。

2.系统内担保期限至少覆盖工期,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释放额度。

3.对担保公司实施积分制管理和担保工资额度管理,年度评定分为四个等级:A、B、C、D(等级评定见附件3)。

等级评定为A级、B级、C级的独立担保机构次年担保工资额度分别为代偿准备金的3倍、2倍、1倍。

联合担保由3家(及以上)担保机构联合成立,签订联合体担保协议后,由牵头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业务权限申领。项目担保工资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可采取联合体承保,以增加抗风险能力。联合担保体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年度评定。评定等级为A级、B级、C级的担保机构次年担保工资额度分别为代偿准备金之和的3倍、2倍、1倍。

(四)担保代偿

在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造成工资拖欠,并经项目属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认定存在实质性欠薪的,由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项目担保公司发出《担保代偿函》,担保公司收到函件后应按见索即付要求立即启动代偿流程,核定欠薪人数和金额,经项目属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履行代偿责任。使用代偿准备金履行代偿责任的,代偿准备金使用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补足。

四、制度要求

(一)建立项目日常巡查制度

担保公司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业务后,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承保项目所在区(市)县设置项目清欠专员,每月对本企业承保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实名制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如发现工资拖欠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欠薪纠纷处置机制

担保公司应建立欠薪纠纷处置机制,承保项目发生农民工工资欠薪投诉时,担保公司应及时派出人员配合开展协调、处置工作,严密防范群体性讨薪或集访、闹访、越级上访事件,直至案件办结销案。

(三)制定代偿流程

担保公司应制定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代偿办理流程,承保项目发生农民工欠薪问题,经项目属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认定存在实质性欠薪的,担保公司应按《担保代偿函》要求,立即履行见索即付代偿责任。

(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担保业务的保后服务和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鼓励运用信息系统进行监管,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在承揽担保业务时,应当充分考虑担保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所需的费用,与行业市场收费水平相适应,不得抬高收费标准,不得任意压价,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五)严格落实考核评定制度

各区(市)县人社、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担保机构考核评定制度,认真组织对属地执业的担保公司和联保体进行评定,并于每月25日前将评定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市人社、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测评结果确定担保机构评定等级,每月30日统一公示评定结果。考评成绩为D级的担保公司和联保体,在分数修复前不得承接新的业务。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均应通过“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使用未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申领业务权限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对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业务的银行、保险机构的考核评定参照本通知进行。

本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现有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图片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承保公司业务权限申领须知

2.图片担保机构积分评定表

3.图片担保代偿函(模板)

4.图片成都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委托保证合同(模板)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服务热线:

028-62075516

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4幢6楼601-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