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起,每年评选一次成都市“二十强”建筑企业!获评可加分!住建局对评选办法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科学、公平、有序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二十强”评选,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成都市建筑业“二十强”建筑企业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29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电话:028-61887253 邮箱:cdjgwfw@163.com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 附件:《成都市建筑业“二十强”建筑企业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9日 成都市建筑业“二十强”建筑企业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头部企业十强) 一、基本规则 (一)评选周期及有效期 自2022年起每年评选一次,从发布报名公告至公布评选结果约60个自然日,原则上在每年1季度内完成上一年度“二十强”企业评选。评选有效期自当年发布评价结果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评选结果公布前一日。 (二)基本参选条件 1. 近一年在蓉承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 近一年在蓉承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因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 近一年在蓉承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农民工群体性讨薪事件(以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4. 近一年无信用综合评价B级及以下等级(包含纳入信用评价的所有类别资质专业)记录。 5. 上一年度公司产值在50亿元以上。 6. 未报名参加“成长型企业”十强评选。 二、评分条件 总分100分,共8大项评分条件。 (一)经济贡献(15%+10%) 1. 产值(以上一年度在市统计部门成功申报产值为准):第1等次得15分,往后每个等次降低1分,共8个等次。(400亿元以上为第1等次,之后每递减50亿元下降一个等次,第8等次为50~100亿元) 2.税收(按照市税务局的全市纳税主体的信用等级):共分为A、B、M、C、D共5个等级,A级得10分,之后每下降一个级别降低2分。 (二)资质等级(5%) 1. 具备特级资质的得2.5分。 2. 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设计综合)资质的得2.5分。 (三)注册人员(5%) 上一年度注册一级建造师数量不少于100人的(以“四库一平台”数据为准,取全年平均数),得2分;往后每增加20人,得0.5分。 (四)科技研发(10%) 上一年度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以市统计局统计的R&D资金投入为准)在所有报名参选企业中排名第1位的为第1等次,得10分;往后每下降1个位次,降低1分,第10等次之后有科研经费投入的得1分。 (五)对外开拓(10%) 上一年度市域外承揽项目新签合同金额在所有报名参选企业中排名第1位的为第1等,得10分;往后每下降1个位次,降低1分,第10等次之后有签约项目的得1分。 (六)获奖及表彰(20%) 1. 科技进步类:2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二、三等级的奖项分别得5、3、1分。 2. 工程质量类:在蓉承建项目2年内获得鲁班奖得5分,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得3分。 3. 安全文明施工类:在蓉承建项目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称号得3分;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得2分。 4. 表彰类:受到住建部、省委省政府表彰每次得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每次得1.5分(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类表彰加分应同时获得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七)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培育(8%+7%) 1. 产业工人培育:企业完成培育产业工人100人的得3分,之后按照每递增10%得0.5分。(满分8分) 2. 技能大赛:选派工人参加“成都市建筑职业技能人才大赛”,经初赛选拔后每参与1项目市级决赛得0.5分(最多得2分);技能大赛团队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4、3分。(满分7分) (八)转型创新类(10%) 1. 上一年度每在蓉新承接1个EPC项目得0.5分。 2. 上一年度每在蓉新承接1个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项目得1分。 3. 上一年度每在蓉新承接二星绿色建筑项目得1分、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得1.5分。 三、评选流程及发布方式 (一)评选流程 1. 发布报名公告,企业自主报名。 2. 系统自动筛选去除不符合基本参选条件的企业。 3. 市住建局组建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严格对照评分标准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4. 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市)县意见,形成“二十强”拟表彰名单。 5. 将“二十强”拟表彰名单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示30个自然日。 (二)发布方式 由市住建局组织召开“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表彰大会”,对全市“二十强”建筑业企业进行表彰,向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颁奖,并予以其企业信用加分。 成都市建筑业“二十强”建筑企业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成长型企业十强) 一、基本规则 (一)评选周期及有效期 自2022年起每年评选一次,从发布报名公告至公布评选结果约60个自然日,原则上在每年1季度内完成上一年度“二十强”企业评选。评选有效期自当年发布评价结果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评选结果公布前一日。 (二)基本参选条件 1. 近一年在蓉承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 近一年在蓉承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因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 近一年在蓉承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农民工群体性讨薪事件(以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4. 近一年无信用综合评价C级及以下等级(包含纳入信用评价的所有类别资质专业)记录。 5. 上一年度公司产值在10亿元至100亿元的。 6. 未报名参加“头部企业”十强评选的。 二、评分条件 总分100分,共8大项评分条件。 (一)经济贡献(15%+5%+5%) 1. 产值(以上一年度在市统计部门成功申报产值为准):第1等次得15分,往后每个等次降低1分,共9个等次。(90~100亿元为第1等次,之后每递减10亿元下降一个等次,第9等次为10~20亿元)。 2. 产值增速(以上一年度在市统计部门成功申报产值为准):公司产值增速高于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增速的,得5分。 3. 税收(按照市税务局的全市纳税主体的信用等级):共分为A、B、M、C、D共5个等级,A级得5分,之后每下降一个级别降低1分。 (二)资质等级(5%) 1. 具备特级资质的得2.5分。 2. 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设计综合)资质的得2.5分。 (三)注册人员(5%) 上一年度注册一级建造师数量不少于50人的(以“四库一平台”数据为准,取全年平均数),得2分;往后每增加10人,得0.5分。 (四)科技研发(15%) 上一年度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以市统计局统计的R&D资金投入为准)在所有报名参选企业中排名第1位的为第1等次,得15分;往后每下降1个位次,降低1分,第10等次之后有科研经费投入的得2分。 (五)对外开拓(10%) 上一年度市域外承揽项目新签合同金额在所有报名参选企业中排名第1位的为第1等,得10分;往后每下降1个位次,降低1分,第10等次之后有签约项目的得1分。 (六)获奖及表彰(15%) 1. 科技进步类:2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二、三等级的奖项分别得5、3、2分;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二、三等级奖项分别得2、1.5、1分。 2. 工程质量类:在蓉承建项目2年内获得鲁班奖得5分,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得4分;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的得3分。 3. 安全文明施工类:在蓉承建项目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称号得3分,四川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称号得2分;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得2分,四川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得1分。 4. 表彰类:受到住建部、省委省政府表彰每次得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每次得1.5分(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类表彰加分应同时获得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七)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培育(8%+7%) 1. 产业工人培育:企业完成培育产业工人100人的得3分,之后按照每递增10%得0.5分。(满分8分) 2. 技能大赛:选派工人参加“成都市建筑职业技能人才大赛”,经初赛选拔后每参与1项目市级决赛得0.5分(最多得2分);技能大赛团队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满分7分) (八)转型创新类(10%) 1. 上一年度每在蓉新承接1个EPC项目得1分。 2. 上一年度每在蓉新承接1个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项目得1.5分。 3. 上一年度每在蓉新承接二星绿色建筑项目得1.5分、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得2分。 三、评选流程及发布方式 (一)评选流程 1. 发布报名公告,企业自主报名。 2. 系统自动筛选去除不符合基本参选条件的企业。 3. 市住建局组建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严格对照评分标准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4. 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市)县意见,形成“二十强”拟表彰名单。 5. 将“二十强”拟表彰名单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示30个自然日。 (二)发布方式 由市住建局组织召开“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表彰大会”,对全市“二十强”建筑业企业进行表彰,向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颁奖,并予以其企业信用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