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所有在建工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需完成监控系统安装,接入市监控中心!否则扣分
更新时间:2020-08-20 点击次数:0次 来源:四川建筑管理
8月18日,绵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管理的通知》。
1.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与符合条件的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供应服务单位签订安装协议。
2.确保10月1日前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在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并正常投入使用。
3.安全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纳入企业诚信体系考核。
1.全面负责系统的安装、接入管理和维护工作。
2.对施工中承包单位下列情形给予诚信体系考核扣分和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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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装好后5日内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接入绵阳市建筑工地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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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故障无故超2天不及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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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数值报错未在1天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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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提醒未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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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施工中承包单位的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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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未建立台账,记录安装、使用和维保情况等相关资料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按项目归类不齐全、不清晰的情况。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与监管部门数据互通功能、上报功能等。
2.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符合条件的特种作业人员才能操作升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