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成都市第二次房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检查结果出炉
2020年10月,成都市住建局开展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和审查质量常规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重点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和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完成施工图审查和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自审承诺制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取项目49个,涉及设计企业48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3家。检查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共47条,违反一般性条文及其他问题共469条(个)。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能够按要求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也发现部分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内部质量管理漏洞、图纸质量把关不严、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致使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其中建筑、结构专业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较多,存在疏散宽度计算错误、防火分区划分错误、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布置停车位、钢筋配筋量不足、未独立设置加压送风系统等问题;对新要求、新标准学习掌握和理解不到位,对设计的细节考虑欠周全,设计深度不够。
二、相关设计企业和审查机构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质量抽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我局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成住建发〔2020〕240号)文件要求,对相应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信用评价扣分(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
(一)落实整改责任。
各设计企业及图审机构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检查出的相关问题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对在建或未实施项目,整改措施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单位应按要求在我市数字化审图系统中上传变更文件资料;对已实施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图审单位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项目质量安全。
各单位对此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对相关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由建设单位、设计企业和审图机构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月29日前书面反馈市住建局和相应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二)强化责任意识。
设计企业应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开展设计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坚决杜绝和制止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强化审查责任意识,提高审查质量,严格把关,在审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应及时告知项目设计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发放审查合格书;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三)加大监督力度。
根据本次检查情况,下一步我局拟对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组织培训,对问题较多项目的设计单位和图审机构进行约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逐步提升我市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利用“互联网+监管”的手段,加大对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力度,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项目所在地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不留质量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