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印发《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这些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成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成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成财采函〔2021〕50号),现将《成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2日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成都市市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川财规〔2020〕1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和目录要求,以执行标准化、服务专业化、流程电子化、管理精细化为目标,以服务采购各方主体为核心,推广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新模式,推进政府采购智慧交易和高质量发展。
二、执行方式
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三种方式执行:电子卖场采购、定点采购和单项委托采购。
(一)电子卖场采购。采购人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www.cdggzy.com/),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实施具体产品或服务采购。具体包括网上竞价采购和电子商城采购两种形式,采购人可自主选择网上竞价采购或电子商城采购。
1.网上竞价采购。采购人通过交易云平台竞价模块发布竞价信息,经报价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及产品和服务。网上竞价业务规则和实施流程按网上竞价采购实施方案执行。
(1)适用品目: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计算机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碎纸机、乘用车、客车、不间断电源(UPS)、空调机、家具用具、复印纸和印刷服务。
(2)适用限额: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
2.电子商城采购。采购人在交易云平台电子商城内,浏览查询商品信息并直接在电子商城内向入围电商下单采购。电子商城采购业务规则和实施流程按电子商城采购实施方案执行。
(1)适用品目: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碎纸机、不间断电源(UPS)、空调机、复印纸。其中涉及批量采购的,按《成都市市级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成财采〔2014〕182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批转〈成都市电子商城采购试点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7〕160号)政策执行。
(2)适用限额: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 200万元以下。
(二)定点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3个品目实行定点采购。
(三)单项委托采购。采购人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委托市公资交易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
1.适用范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也不适用电子卖场采购和定点采购的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可适用电子卖场采购或定点采购、但通过电子卖场采购或定点采购无法完成采购的项目。
2.适用限额: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
各品目限额标准及具体执行方式见《成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执行表》(附件)。采购人在完成政府采购执行计划备案工作后,通过上述执行方式具体实施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
三、执行要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推动节能、环保、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支持残疾人就业、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地上深度着力,增强对各级政府采购政策的敏锐性和关注度,坚决推动政府采购政策落地落实。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其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率不低于60%。
(二)依法依规履行采购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当切实履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前,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研,根据调研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需求论证。采购人在委托市公资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单项委托采购项目或使用交易云平台实施采购前,应与市公资交易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项目的具体委托代理事项,双方严格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事项实施采购。市公资交易中心应持续完善电子卖场供应商履约管理机制,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采购人应全面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要求,依法平等对待各种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和排斥。市公资交易中心应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全流程、全方式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升集中采购便捷度。
四、争议解决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进行处理,没有明确约定的事项,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
(一)本方案由市公资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经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市公资交易中心可根据有关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正本方案有关内容。
附件:成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执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