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信息核对和采集工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
信息核对和采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有关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0〕207号)和全省职称改革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信息核对和采集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
建设完善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有助于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管理和有效遏制职称证造假,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政务服务水平。职称信息查询系统建设情况已纳入深化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职称数据核对和采集工作,我厅将对工作进度缓慢、数据质量差的市州适时进行通报。
二、倒排工作计划
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职称信息在线核验工作部署和各地实际情况,我厅对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信息采集和录入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2020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信息采集、审核、录入系统工作。
(二)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0年至2014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信息采集、审核、录入系统工作。2010至2014年度高级职称人员信息我厅拟于9月反馈各地,各地收集完善信息后一并报送。
(三)2022年3月底前,完成2008、2009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信息采集、审核、录入系统工作。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评审通过的职称信息于次年5月30日前按程序报送。
(四)2008年以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信息,随着管理系统信息的不断完善逐步纳入。
各地要积极整合资源、周密部署、系统安排,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在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注重协作配合
各地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以深化系统治理为抓手,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完成好职称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各地在数据整理、上报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与我厅联系。
四、加强数据校验
各地在整理审核人员信息工作中,要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文件、职称证书发放名单等职称相关档案资料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有关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有关信息采集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附件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录入,落实信息采集人、信息审核人双人分工负责制,重点对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证书编号等信息加强校验,保证职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同时,要落实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在数据上报过程中保障信息准确和安全,坚决杜绝职称信息泄露。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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